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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2006 今日两则许是半年前,和当时还是新人的gg吃kfc,遇到高中同座的婷
三人一同坐下,我的手举到空中,犹豫了5秒钟,我终于说:这是我的男朋友... 后来发生的事情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内心的挣扎,怎么介绍身边的这个人呢?而且还是当着他的面? 和gg第一次出去旅游,
旅途中他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当我是你男朋友的? 我说:牵手的那天呗.gg诧异,认为太早.那天他的下场很惨 后来和公司八卦的女同事们一起吃饭,我怀着万分好奇的想法问她们对于男朋友的定义.结果不但没套出来她们的内心之言,还让自己的答案成了全公司的话柄.真冤!
我并不是活在80年代的老古董,也不想装清纯,更不信什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鬼话.
只不过我想一个女人不太可能和一个不是男朋友的同龄异性手牵手吧.拥吻和性都可能是冲动或者激情.但是牵手不会. 所以我认定自己没错,错的是那些牵了手还不认帐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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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我特别喜欢玩这个游戏:
对gg严刑逼供,让他招出以前女友的种种; 让他把我和他的历任前女友作比较; 逼他说我的好话和他历任前女友的怀话... 这个游戏玩过几十遍了.估计该说的他都说了十几遍,没说的他也永远不会说,但是我还是一样乐此不疲. 自己也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这么恶俗 按理说我不能算自卑:研究生学历,工作还算不错,相貌也说的过去; 也没什么怀心肠,经常把午餐的水果送给坐在办公楼前乞讨的大爷大妈. 没有阴暗心里:我特别喜欢故事片里的善良,大度,美丽,恬静,善解人意的女主角们,朋友们的聚会上会笑的肚子痛. ... 不过,不管怎么样,估计这个游戏我还会继续玩下去的.所以参加游戏的人,请你和我一起好好玩. TrackbacksThe trackback URL for this entry is: http://however-cool.spaces.live.com/blog/cns!47EFDA0C5848F344!291.trak Weblogs that reference this 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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